Monday, October 01, 2007

 

好事 x 双。

巧事是否就 x 三?

我是一个不可以造孽的人。

上个星期四的晚上,巧(1):约在 Thompson Plaza 的 Yakun coffee ‘做某件事’;突然发现对面那桌的文件也一样。。。他们也怎么约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 ‘做同样的事’! ^^"

相同的一个晚上,巧(2):和 PH 在 MSN 聊天;我告诉她某个哲学家,然后她说早在那晚她和同伴们正也谈到那位哲学家!^^" ^^"

刚才,是最‘恐怖’的。巧(3):正当你在灯光暗淡的戏院,有人走到你旁边的位子然后要坐下,突然你看见人家,人家也看见你,然后瞪眼瞪得很大,然后开始用力打你!!哇!!!你的朋友!!同样的戏院也就算了,还同一时间的戏,又定位在你的旁边!!!!! ^^" ^^" ^^"

我是一个不可以造孽的人。因为认识的人太多、巧事及多。*汗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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